上證函〔2025〕1388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,上海證券交易所(以下簡稱本所)對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——業務辦理》進行了修訂,涉及《第一號 信息披露業務辦理》《第二號 信息報送和資料填報》等9項附件,現予以發布,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本所于2024年5月24日發布的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——業務辦理(2024年5月修訂)》(上證函〔2024〕1476號)同時廢止。
修訂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(http://www.gtgyzx.com/)“規則”下的“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”欄目查詢。請各市場參與人認真遵照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證券交易所
2025年4月25日
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——業務辦理(2025年4月修訂)